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 查阅材料
|
| | 9
| 5.5.2 基本技能 学生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基本技能掌握良好,与专业相关的、受到社会或行业普遍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率不低于30%。
| 职业资格证书取证情况统计,学生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
9
| 5.5.3 就业情况 学校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有负责就业工作的机构,开展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学生就业率高。
| 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就业工作总结
|
6
| 5.5.4 毕业生跟踪调查 学校建立了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并认真执行,对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效果。
| 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制度,调研报告
|
6.资产与财务管理*
100分
| 6.1 经费的筹集及使用
40分
| 10
| 6.1.1 举办者出资* 举办者或出资人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举办者无侵占、抽逃和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使用国有资产参与办学符合国有资产监管规定。
| 学院存续期间,出资者发生变更,或出资数额发生增减变化的验资报告;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审批备案表,财务账册,财务审计报告
|
5
| 6.1.2 法人财产权的落实 建立并落实法人财产管理制度,对举办者或出资人投入学校的资产、受赠的资产、国有资产以及办学积累形成的资产分别登记建账。
| 财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分别登记的账册,财务审计报告
|
10
| 6.1.3 办学资金筹措* 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渠道合法有效,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核算(注9)。
| 财务账册,财务审计报告
|
5
| 6.1.4 专项经费(注10) 学校从各级主管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经费,应设立专户管理,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学校重视并加强项目经费购置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 项目批复文件,项目支出情况、专项资金购置资产的标识、财务审计报告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 查阅材料
|
| | 10
| 6.1.5 教学经费 年教学经费支出(注11)不低于学费(培训费)收入总额的20%,能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运行。
| 财务账册和原始凭证,财务审计报告
|
6.2 制度建设及会计工作 20分
| 3
| 6.2.1 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各项财务和会计制度,并有效实施。
| 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
|
7
| 6.2.2 银行账户 银行基本账户、一般账户名称与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银行账户使用正常,无公款私存或存入其他单位账户的现象。
| 财务账册,财务审计报告
|
8
| 6.2.3 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账簿设置合法,会计核算规范,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符合规范,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注12)。
| 财务账册和原始凭证,财务审计报告
|
2
| 6.2.4 人员资质 专职财务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 财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
6.3 收费管理 10分
| 4
| 6.3.1 收费备案 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 收费备案表及公示栏
|
6
| 6.3.2 收费票据 实施收费时向学生开具税务发票,且一生一票。
| 财务账册和收费原始凭证
|
6.4 财务状况 30分
| 5
| 6.4.1 净资产 期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的开办资金。
| 财务账册和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
|
10
| 6.4.2 提取发展基金与回报 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注13)或净收益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出资人要求取得回报的,从学校的办学结余(注14)中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回报。
| 财务账册和会计报表,学校章程,董事会决议,财务审计报告
|
15
| 6.4.3 资产与负债* 学校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注15)。
| 财务账册和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 查阅材料
|
7.安全稳定*
100分
| 7.1内部安全 60分
| 10
| 7.1.1 保卫组织 主管安全的校领导及专职保卫干部应取得安委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专职保卫干部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1000。
| |
10
| 7.1.2 信息预警 深入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深入摸排校园内部各类不安定因素,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按照安委会通知要求,每月报送的信息及采用数量达标;及时准确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 相关资料
|
2
| 7.1.3 交办工作 积极完成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学校安全保卫有关工作。
| 有关管理工作记录,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校园安全(治安)合格证明
|
2
| 7.1.4 保卫工作制度建设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情况良好。
|
6
| 7.1.5 保卫人员 单独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所使用的保安人员符合国务院保安服务条例相关规定。
| 保卫干部及保安人员名单,任职资格证明
|
20
| 7.1.6 技术防范 按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55-2004)三级风险等级规定的场所、部位安装技术防范设施。有技术防范系统运行维护合同。中控室值守人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24小时值班,值班记录齐全;有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监控图像显示清晰,硬盘录像机回放图像清晰,存储时间符合要求。
| |
5
| 7.1.7 安全检查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记录详细、清楚,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 |
3
| 7.1.8 安全教育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适时开展各类反恐防爆及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及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紧急避险能力;有声像资料备查。
| |
2
| 7.1.9 平安高校 学校应争创“零发案”学校;上一评定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 查阅材料
|
| 7.2消防安全 40分
| 9
| 7.2.1 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建立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应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 单位文件,工作会议记录,消防情况工作汇报,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检测报告
|
6
| 7.2.2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落实每周、每月的防火检查。员工每日班前、班后开展本岗位防火检查。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限定整改期限,整改完毕应当组织验收。
| 防火检查记录,员工对防火检查内容掌握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
8
| 7.2.3 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员工职责明确,处置程序清晰,灭火力量及时到位,应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 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培训记录,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员工对职责掌握情况
|
8
| 7.2.4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正确引导人员疏散。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员工熟悉掌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位置,掌握疏散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现场员工应正确引导火场无关人员疏散逃生。
| |
9
| 7.2.5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员工调整岗位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采取张贴消防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内部和对外消防宣传;应制作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和消防安全提示卡。
| 消防安全档案,消防宣传记录,员工培训记录,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和消防安全提示卡发放记录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 查阅材料
|
8.卫生安全*100分
| 8.1食品安全 40分
| 10
| 8.1.1食堂、小卖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超范围经营*。
8.1.2食堂未擅自改变已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
8.1.3食堂供餐未超出已核定的每餐最大允许供应量*。
8.1.4食堂食品库房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8.1.5食堂食品加工过程中未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8.1.6学生就餐应有固定的食堂或供餐单位(需签订供餐协议),签订供餐协议的供餐单位要符合学校学生的用餐要求*。
8.1.7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用于以上食品的炊用具无交叉污染*。
8.1.8食堂及小卖部一年内未受到2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8.1.9学校12个月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8.1.10其它:(8.1.1)-(8.1.23)项上年度扣分项本年度未改正的*。
|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卖部《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供餐协议、近12个月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记录
|
2
| 8.1.11食堂选址距污染源25米以上(污染源指露天坑式厕所、暴露垃圾场所、常年主导风上风向有污染排放的企业等)。
| |
3
| 8.1.12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票索证,有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
| 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台账
|
3
| 8.1.13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执行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并建立使用台帐。
| 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
|
2
| 8.1.1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物及熟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要达到70℃。
| 中心温度记录、中心温度计及消毒措施
|
2
| 8.1.15冷荤间或分餐间设置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的相应设施。
| |
2
| 8.1.16食堂采用餐饮具化学消毒法应设置三联池(用试纸测试消毒剂浓度),采用物理消毒法应有相应的热力消毒设施、设施应能正常运转(看设备指示灯工作状态);餐具消毒药物浓度配比(或消毒温度)、效果、保洁符合要求。
| |
3
| 8.1.17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和卫生管理人员。
| 卫生制度文字材料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 查阅材料
|
| | 2
| 8.1.18食堂及小卖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厨师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保持良好。
| 从业人员健康证
|
2
| 8.1.19食品原料离地隔墙储存,分类分架,按标识存放。
| |
2
| 8.1.20厨房内外环境整洁。
| |
2
| 8.1.21食堂有相应的更衣、盥洗、通风、废弃物存放设施,且能正常运转。
| 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指示灯工作状态
|
2
| 8.1.22加工间冷藏冷冻设施能正常运转。
| 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指示灯工作状态
|
3
| 8.1.23冷荤凉菜及重大活动供应的食品应留样24小时,各种样品不少于250克,样品应保存于专用冰箱中。
| 食品留样记录、留样冰箱
|
8.2生活饮用水 20分
| 8
| 8.2.1自备水井、二次供水及简易自来水有卫生许可证*。
8.2.2学校使用的涉水产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批件*。
8.2.3自备水井、简易自来水30米周围或二次供水水箱2米周围无污染物*。
8.2.4水质消毒设备正常运转并有巡视检查记录*。
8.2.5学校近12个月内未发生水污染事件*。
8.2.6其它:(8.2.1)-(8.2.12)项上年度扣分项列入本年度关键项*。
| 学校自备水井或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学校使用涉水产品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设备正常运转巡视检查记录、近12个月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记录
|
2
| 8.2.7学校为学生提供饮用水充足并应符合卫生标准。
| 涉水产品或饮水桶
|
2
| 8.2.8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应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 自备水井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员的健康证
|
2
| 8.2.9生活饮用水设施不得与其他管道系统相通。
| |
2
| 8.2.10自备水井及二次供水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 清洗消毒检验记录
|
2
| 8.2.11自备水井及二次供水必须有卫生防护设施。
| |
2
| 8.2.12水质清澈透明,无异物、异色、异味,水质卫生检测应符合卫生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 查阅材料
|
| 8.3医疗机构与传染病管理 20分
| 8
| 8.3.1全日制教育机构应内设校内医疗机构,其他类型的教育机构可与就近医疗机构协议办医(应手续完备)、但应内设专(兼)职健康管理人员*。
8.3.2校内医疗机构或协议办医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8.3.3校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活动应不超出规定的范围*。
8.3.4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有效的卫生技术专业任职资格;持有效《执业证书》,按《执业证书》的执业地点、范围、类别进行执业*。
8.3.5学校应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记录*。
8.3.6新生入学应有体检记录*。
8.3.7学校近12个月内未发生传染病爆发事件*。
8.3.8其它:(8.3.1)-(8.3.12)项上年度扣分项本年度未改正的*。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学校医务人员的《卫生技术专业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新生入学体检记录、近12个月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记录
|
4
| 8.3.9学校有防病管理工作机构及制度,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 学校有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的文字资料
|
4
| 8.3.10患病学生休学、退学、复课情况有记录。
| 患传染病学生休学、退学、复课登记本
|
2
| 8.3.11学校发生传染病后,教室、宿舍及其他生活场所消毒情况有记录。
| 学生患病后教室、宿舍及其他生活场所消毒情况登记本
|
2
| 8.3.12学生预防接种有记录。
| 学生预防接种原始记录
|
8.4教学及生活环境20分
| 8
| 8.4.1校址周边不邻近化学、生物、物理、情景噪声污染源*。
8.4.2一年内新购进的人造板课桌椅、实验台,应有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且结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8.4.3其它:(8.4.1)-(8.4.10)项上年度扣分项本年度未改正的*。
| 人造板课桌椅、实验台的供货厂家向学校提供的近12个月内在省级卫生机构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
2
| 8.4.4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22平方米。
| |
2
| 8.4.5标准教室照明有效日光灯不低于40W×9支,有效黑板灯不低于40W×2支。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 查阅材料
|
| | 2
| 8.4.6教室定时通风换气,冬季室温不低于16℃。
| |
2
| 8.4.7教室南北朝向,左侧采光。
| |
2
| 8.4.8教室黑板无破损,面积不小于(4×1)平方米。
| |
1
| 8.4.9教学区、行政区、运动区、生活区互不干扰。
| |
1
| 8.4.10学生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7平方米。
| |
学校特色项目建设
100分
| | 100
| 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建设规划或计划、已经取得的建设成果等,每校最多报1项(注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