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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1.4 招生与证书发放

20分

8

1.4.1 招生简章与广告* 招生简章和广告真实、准确、合法,与备案内容一致,无虚假、模糊、夸大的内容;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能落实,无夸大的就业承诺,对学业证书的性质有明确说明。

招生简章、广告、学校网站、社会网站上有关办学等招生宣传信息,以及经备案的宣传材料,

招生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管理规定,招生工作总结

6

1.4.2 招生工作  招生活动合法有序,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没有委托中介机构或招收中介人员代为招生,没有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招生;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工作,没有以学校二级学院(机构)的名义单独组织招生。

6

1.4.3 证书发放  依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颁发学业证书的程序、标准;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并在学校公告证书发放办法,无违规发放学历证书性质的毕业证书现象。

校内公示证书发放办法、证书样本、证书发放记录

1.5 投诉与纠纷处理

10分

5

1.5.1 投诉处理  学校建立了投诉调解制度和机构,处理投诉事件认真负责、妥善及时,投诉率低。

投诉处理的机构设置、制度以及处理投诉的原始材料

5

1.5.2 协议纠纷处理  学校履行与社会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情况良好,妥善处理有关协议的纠纷,保障学校合法权益。

处理协议纠纷的原始材料,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1.6 权益保障 20分

12

1.6.1 教职工权益保障*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劳动法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费用。教职工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任教师、职员,招用工作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聘任外籍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教职工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外籍教师资质证明及聘任协议,工资及社保(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的支付凭证

8

1.6.2 学生权益保障  依法保障学生的各种合法权益,有规范的退费制度并认真执行。

退费原始财务凭证等退费制度执行情况的有关材料、学校与实习、就业单位签订的协议等材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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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师资队伍

100分

2.1 教师数量 40分

15

2.1.1 专职教师(注4)数量* 专职教师数量能适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需要,各专业设有专业负责人。

专职教师一览表、兼职教师一览表(一览表内容包括教师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目前所在专业、承担的课程及学时等),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专业负责人和教师的资质情况、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课表,学生实习实践安排表等

15

2.1.2 兼职教师(注5)数量  有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能保证教师总数与学校的专业数量及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

10

2.1.3 有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数量  有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数量能适应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与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2.2 教师水平 30分

10

2.2.1 教师的学历与专业技术职务  专兼职教师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职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等级职业资格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20%。

10

2.2.2 教学水平  基础课教师与主要专业课的教师稳定,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学生满意率高。

教学任务书与课表,教学运行表,学生及督导、同行、领导的评教表,

调课情况表及教师上课的必备资料等

10

2.2.3 师德师风状况  教师坚持教书育人,认真遵守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备课认真,精心组织教学;高自考课程任课教师实行教考分离。

2.3 教师培养与教学研究 30分

15

2.3.1 教师培养  有教师培养和评聘制度,教师培养经费有保证并落实,效果良好。

教师培养和评聘制度、教师培训笔记或记录、培训经费支出凭证

15

2.3.2 教学研究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学研究活动应以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为骨干,以专职教师为主体,对提高教学质量、推进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有一定作用。

教学研究活动记录、报告、论文、教学改革成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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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学条件

100分

3.1 办学场所 40分

12

3.1.1 校园面积* 位于农村地区的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位于城镇地区的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0亩,并与学校的专业门类、在校生规模相适应。

有效的土地证或土地租赁合同

10

3.1.2 校舍面积  校舍建筑总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且生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并与学校的专业门类、在校生规模相适应(注6)。

有效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0

3.1.3 生活设施及运动场所  有满足教学和学生需要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生活设施及运动场所。

生活设施及运动场所一览表

8

3.1.4 校舍安全  校舍建筑物要满足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用电、上下水、电梯、锅炉、避雷设施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无安全隐患。

建筑物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抗震鉴定报告、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电梯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

3.2 教学设备 25分

15

3.2.1 教学仪器设备(注7)值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500万元,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000元(专业仅限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七个学科范围内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应不低于300万元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800元),能满足教学要求(注8)。

教学仪器设备台帐

10

3.2.2 教学用计算机与多媒体教室  教学用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等能满足教学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3.3 图书馆

15分

4

3.3.1 图书资料  图书资料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生均纸质图书册数不低于20册,能满足教学需要;学校每年根据学生规模购置一定数量的新书。

图书清单、当年购置图书的发票

7

3.3.2 图书资料利用  有图书馆开放制度并认真执行,图书资料流通及运用情况良好,能满足教学需要。

图书馆管理制度、师生借阅图书记录、阅览记录

4

3.3.3 阅览环境  图书馆生均阅览座位数不低于0.05个,阅览环境良好。

 

3.4 实习实训场所

20分

20

3.4.1 实习实训场所  具备符合开设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的实验及技能训练条件,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

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一览表、校外实习实训场所协议、实习实训安排与记录表

4. 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00分

4.1党组织自身建设22分

8

4.1.1 组织机构设置* 校级党组织、院系级党组织健全,各级党组织设置合理、规范。

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及组织机构概况材料;校级党组织设置的批复文件                                                                                           

8

4.1.2 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务工作人员  各级党组织按时换届选举。书记兼任董事长或校长的,应设专职副书记;校级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副书记应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务工作队伍健全,党务工作人员数量与学校的规模大小相匹配。

各级党组织人员组成名单,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会议记录,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或任命文件                                                                                               党组织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及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文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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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1.3 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党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建基本制度建立健全。

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党务工作活动记录                                     党务工作各类文件、统计报表,中心组学习记录,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纪录,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相关材料                                    

4.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

22分

4

4.2.1 确保办学方向   积极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近期发展规划                                  

8

4.2.2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引导监督学校依法办学*  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引导和监督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学校重大问题研究讨论会议记录、                     被政府有关部门表彰及通报批评或处罚事项的有关材料

4

4.2.3 发挥团结凝聚作用  党组织能较好地团结和凝聚骨干教师,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的带头模范作用。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率高,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员中的满意率高。

党组织与学校骨干教师进行座谈交流的会议记录,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6

4.2.4 开展群团与统战工作  坚持党建带团建,领导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对民主党派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做好党外高级知识分子、民族和宗教人员的工作。

学校党组织分管共青团工作人员名单,校级团组织专职人员名单,共青团、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学生社团制度及开展活动的材料,教代会、工会、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材料,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记录                  

 

4.3党员队伍建设

17分

6

4.3.1 党员管理工作*  建立党员登记制度,党员登记和信息统计及时、完整,认真执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党费管理和使用符合要求。

学校党员的登记制度和信息统计资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制度和执行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档案文件,流动党员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记录,处理不合格党员文件,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4

4.3.2 党员教育工作  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组织生活正常化,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并开展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较好。

党员教育计划、总结,“三会一课”记录及学习笔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                                                                 

3

4.3.3 党员服务工作  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关心和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党组织为党员和群众加强联系、提供联系途径的措施,学校党组织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的措施                                                      

 

4

4.3.4 发展党员工作  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发展有年度计划;稳步提高在校大学生党员占学生总数的比例,积极吸收优秀骨干教师入党;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的统计材料,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计划和执行情况,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

4.4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7分

2

4.4.1 工作体系  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完善。

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分工体系

4

4.4.2 工作队伍  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或生活指导老师,学生工作队伍的选拔、培训、管理和考核机制完善,并能予以落实。学生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政治业务素质高。

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或生活指导老师数量的统计资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训、管理和考核的制度和执行情况                            

4

4.4.3 师德建设  重视师德建设,对教师提出教书育人的要求并严格管理,对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人进行有效处理;了解、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做好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教书育人或师德建设文件,教职工奖惩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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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4.4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配备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效开展教学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哲学社会科学以及专业课教学之中,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建立指导、咨询、资助和助学体系措施,思想政治教育能够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推动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数量、培养培训计划,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调查表、调研报告等

学生助学、奖励等制度的具体措施及执行情况,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做法,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做法

                     

2

4.4.5 校园文化建设  有校园文化建设制度和计划,校园文化生活丰富,校园氛围健康向上;有一定数量的学生社团,并能积极开展活动;公寓文化建设积极有成效,学生公寓成为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校园网信息内容健康。

校园文化活动记录,社团组织登记表,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做法及成果,校园网络的管理制度                                        

 

4.5工作保障 22分

10

4.5.1 行政支持*  决策机构、校行政领导班子支持党建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教代会工作,校级党组织负责人是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学校党组织设置为党委的,设置专门的职能工作部门。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校级党组织设置为党委的,职能部门的设置情况                                                       

4

4.5.2 办公条件   党组织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设备。

校级和院系党组织的办公场所材料

8

4.5.3 经费保障  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对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从事的党务工作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支持党务干部参加理论培训、业务学习等。

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年度党建工作活动经费总额度,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年度经费总额度,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待遇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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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育教学

100分

5.1 教学管理队伍

10分

10

5.1.1 教学管理队伍  教学管理队伍结构合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能适应教学管理的要求。

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一览表

5.2 管理制度 25分

10

5.2.1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执行严格,教学运行有序。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15

5.2.2 基本教学文件*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国考(市考)考试大纲齐备、规范,并能认真执行。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国考(市考)考试大纲

5.3 教学检查 10分

10

5.3.1 教学检查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有教学检查制度并认真执行,已开展教学评价,效果明显。

教学检查制度和总结,学生及督导、同行、领导的评教表

5.4 素质养成与学风 25分

15

 

5.4.1 素质养成*  学校注重推行素质教育,重视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并将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注重文化育人,学生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校园秩序良好。

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文件、规定与总结,开展校园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的原始材料,心理健康教育总结

10

5.4.2 学风  学生勤奋学习,出勤率高,课堂秩序良好;认真遵守考试纪律,考风好;学校对考试违规与作弊能严肃处理。

 

学生考勤统计表,学风、考风的总结,学生考试违规与作弊统计及学校处理材料

 

5.5 教学效果 30分

6

5.5.1 考试及成绩分布  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有考核,考试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难度及题量合适;考试实施严格认真,考试成绩分布合理,认真进行考试分析。

学生的部分试卷、成绩表及考试分析材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9

5.5.2 基本技能  学生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基本技能掌握良好,与专业相关的、受到社会或行业普遍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率不低于30%。

 

职业资格证书取证情况统计,学生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9

5.5.3 就业情况  学校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有负责就业工作的机构,开展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学生就业率高。

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就业工作总结

6

5.5.4 毕业生跟踪调查  学校建立了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并认真执行,对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效果。

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制度,调研报告

6.资产与财务管理*

100分

6.1 经费的筹集及使用

40分

10

6.1.1 举办者出资*  举办者或出资人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举办者无侵占、抽逃和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使用国有资产参与办学符合国有资产监管规定。

学院存续期间,出资者发生变更,或出资数额发生增减变化的验资报告;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审批备案表,财务账册,财务审计报告

5

6.1.2 法人财产权的落实  建立并落实法人财产管理制度,对举办者或出资人投入学校的资产、受赠的资产、国有资产以及办学积累形成的资产分别登记建账。

财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分别登记的账册,财务审计报告

10

6.1.3 办学资金筹措*  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渠道合法有效,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核算(注9)。

财务账册,财务审计报告

5

6.1.4 专项经费(注10) 学校从各级主管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经费,应设立专户管理,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学校重视并加强项目经费购置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项目批复文件,项目支出情况、专项资金购置资产的标识、财务审计报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10

6.1.5 教学经费  年教学经费支出(注11)不低于学费(培训费)收入总额的20%,能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运行。

财务账册和原始凭证,财务审计报告

6.2 制度建设及会计工作 20分

3

6.2.1 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各项财务和会计制度,并有效实施。

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

7

6.2.2 银行账户  银行基本账户、一般账户名称与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银行账户使用正常,无公款私存或存入其他单位账户的现象。

财务账册,财务审计报告

8

6.2.3 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账簿设置合法,会计核算规范,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符合规范,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注12)。

财务账册和原始凭证,财务审计报告

2

6.2.4 人员资质  专职财务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财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6.3 收费管理 10分

4

6.3.1 收费备案  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收费备案表及公示栏

6

6.3.2 收费票据  实施收费时向学生开具税务发票,且一生一票。

财务账册和收费原始凭证

6.4 财务状况 30分

5

6.4.1 净资产  期末净资产不低于注册的开办资金。

财务账册和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

10

6.4.2 提取发展基金与回报  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注13)或净收益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出资人要求取得回报的,从学校的办学结余(注14)中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回报。

财务账册和会计报表,学校章程,董事会决议,财务审计报告

15

6.4.3 资产与负债*  学校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注15)。

财务账册和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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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稳定*

100分

7.1内部安全 60分

10

7.1.1 保卫组织  主管安全的校领导及专职保卫干部应取得安委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专职保卫干部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1000。

 

10

7.1.2 信息预警  深入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深入摸排校园内部各类不安定因素,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按照安委会通知要求,每月报送的信息及采用数量达标;及时准确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相关资料

2

7.1.3 交办工作  积极完成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学校安全保卫有关工作。

有关管理工作记录,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校园安全(治安)合格证明

2

7.1.4 保卫工作制度建设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情况良好。

6

7.1.5 保卫人员  单独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所使用的保安人员符合国务院保安服务条例相关规定。

保卫干部及保安人员名单,任职资格证明

20

7.1.6 技术防范  按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55-2004)三级风险等级规定的场所、部位安装技术防范设施。有技术防范系统运行维护合同。中控室值守人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24小时值班,值班记录齐全;有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监控图像显示清晰,硬盘录像机回放图像清晰,存储时间符合要求。

 

5

7.1.7 安全检查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记录详细、清楚,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

7.1.8 安全教育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适时开展各类反恐防爆及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及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紧急避险能力;有声像资料备查。

 

2

7.1.9 平安高校  学校应争创“零发案”学校;上一评定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7.2消防安全 40分

9

7.2.1 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建立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应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单位文件,工作会议记录,消防情况工作汇报,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检测报告

6

7.2.2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落实每周、每月的防火检查。员工每日班前、班后开展本岗位防火检查。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限定整改期限,整改完毕应当组织验收。

防火检查记录,员工对防火检查内容掌握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8

7.2.3 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员工职责明确,处置程序清晰,灭火力量及时到位,应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培训记录,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员工对职责掌握情况

8

7.2.4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正确引导人员疏散。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员工熟悉掌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位置,掌握疏散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现场员工应正确引导火场无关人员疏散逃生。

 

9

7.2.5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员工调整岗位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采取张贴消防宣传画、悬挂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内部和对外消防宣传;应制作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和消防安全提示卡。

消防安全档案,消防宣传记录,员工培训记录,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和消防安全提示卡发放记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8.卫生安全*100分

8.1食品安全 40分

10

8.1.1食堂、小卖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超范围经营*。

8.1.2食堂未擅自改变已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

8.1.3食堂供餐未超出已核定的每餐最大允许供应量*。

8.1.4食堂食品库房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8.1.5食堂食品加工过程中未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8.1.6学生就餐应有固定的食堂或供餐单位(需签订供餐协议),签订供餐协议的供餐单位要符合学校学生的用餐要求*。

8.1.7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用于以上食品的炊用具无交叉污染*。

8.1.8食堂及小卖部一年内未受到2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8.1.9学校12个月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8.1.10其它:(8.1.1)-(8.1.23)项上年度扣分项本年度未改正的*。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卖部《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供餐协议、近12个月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记录

2

8.1.11食堂选址距污染源25米以上(污染源指露天坑式厕所、暴露垃圾场所、常年主导风上风向有污染排放的企业等)。

 

3

8.1.12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票索证,有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

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台账

3

8.1.13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执行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并建立使用台帐。

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

2

8.1.1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物及熟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要达到70℃。

中心温度记录、中心温度计及消毒措施

2

8.1.15冷荤间或分餐间设置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的相应设施。

 

2

8.1.16食堂采用餐饮具化学消毒法应设置三联池(用试纸测试消毒剂浓度),采用物理消毒法应有相应的热力消毒设施、设施应能正常运转(看设备指示灯工作状态);餐具消毒药物浓度配比(或消毒温度)、效果、保洁符合要求。

 

3

8.1.17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和卫生管理人员。

卫生制度文字材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2

8.1.18食堂及小卖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厨师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保持良好。

从业人员健康证

2

8.1.19食品原料离地隔墙储存,分类分架,按标识存放。

 

2

8.1.20厨房内外环境整洁。

 

2

8.1.21食堂有相应的更衣、盥洗、通风、废弃物存放设施,且能正常运转。

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指示灯工作状态

2

8.1.22加工间冷藏冷冻设施能正常运转。

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指示灯工作状态

3

8.1.23冷荤凉菜及重大活动供应的食品应留样24小时,各种样品不少于250克,样品应保存于专用冰箱中。

食品留样记录、留样冰箱

8.2生活饮用水 20分

8

8.2.1自备水井、二次供水及简易自来水有卫生许可证*。

8.2.2学校使用的涉水产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批件*。

8.2.3自备水井、简易自来水30米周围或二次供水水箱2米周围无污染物*。

8.2.4水质消毒设备正常运转并有巡视检查记录*。

8.2.5学校近12个月内未发生水污染事件*。

8.2.6其它:(8.2.1)-(8.2.12)项上年度扣分项列入本年度关键项*。

学校自备水井或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学校使用涉水产品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设备正常运转巡视检查记录、近12个月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记录

2

8.2.7学校为学生提供饮用水充足并应符合卫生标准。

涉水产品或饮水桶

2

8.2.8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应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自备水井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员的健康证

2

8.2.9生活饮用水设施不得与其他管道系统相通。

 

2

8.2.10自备水井及二次供水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检验记录

2

8.2.11自备水井及二次供水必须有卫生防护设施。

 

2

8.2.12水质清澈透明,无异物、异色、异味,水质卫生检测应符合卫生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8.3医疗机构与传染病管理 20分

8

8.3.1全日制教育机构应内设校内医疗机构,其他类型的教育机构可与就近医疗机构协议办医(应手续完备)、但应内设专(兼)职健康管理人员*。

8.3.2校内医疗机构或协议办医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8.3.3校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活动应不超出规定的范围*。

8.3.4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有效的卫生技术专业任职资格;持有效《执业证书》,按《执业证书》的执业地点、范围、类别进行执业*。

8.3.5学校应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记录*。

8.3.6新生入学应有体检记录*。

8.3.7学校近12个月内未发生传染病爆发事件*。

8.3.8其它:(8.3.1)-(8.3.12)项上年度扣分项本年度未改正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学校医务人员的《卫生技术专业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新生入学体检记录、近12个月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检查记录

4

8.3.9学校有防病管理工作机构及制度,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学校有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的文字资料

4

8.3.10患病学生休学、退学、复课情况有记录。

患传染病学生休学、退学、复课登记本

2

8.3.11学校发生传染病后,教室、宿舍及其他生活场所消毒情况有记录。

学生患病后教室、宿舍及其他生活场所消毒情况登记本

2

8.3.12学生预防接种有记录。

学生预防接种原始记录

8.4教学及生活环境20分

8

8.4.1校址周边不邻近化学、生物、物理、情景噪声污染源*。

8.4.2一年内新购进的人造板课桌椅、实验台,应有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且结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8.4.3其它:(8.4.1)-(8.4.10)项上年度扣分项本年度未改正的*。

人造板课桌椅、实验台的供货厂家向学校提供的近12个月内在省级卫生机构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

8.4.4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22平方米。

 

2

8.4.5标准教室照明有效日光灯不低于40W×9支,有效黑板灯不低于40W×2支。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及合格标准

查阅材料

  

2

8.4.6教室定时通风换气,冬季室温不低于16℃。

 

2

8.4.7教室南北朝向,左侧采光。

 

2

8.4.8教室黑板无破损,面积不小于(4×1)平方米。

 

1

8.4.9教学区、行政区、运动区、生活区互不干扰。

 

1

8.4.10学生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7平方米。

 

学校特色项目建设 

100分

 

100

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建设规划或计划、已经取得的建设成果等,每校最多报1项(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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