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选聘残疾人村级联络员和社区专职委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指导,落实责任。选聘残村联络员、专职委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开展工作时,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解决好选聘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各乡(镇)须于2011年2月25日前,确定村联络员人选,并报县残联审批(联系人:艾有仙,联系电话:5814012)。


  附件:
  村联络员(社区专职委员)聘用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

最高学历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是否属

残疾人

 

户口所在地或住址

 

身 份 证

(残疾证)

号  码

 

现所在

单 位

 

现任职务

 

聘用乡村(社区)

 

聘用职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