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二五”期末,生态镇沅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比重明显增加,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果。主要城镇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的平均百分率稳定在97%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节能减排、能源再生、生态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政府推动,广泛开展“质量兴县”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当地质量工作负总责,以提高质量、振兴经济、促进发展为核心,将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监督、引导、服务职能,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突出重点、合理规划,建立绩效考核、奖惩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宏观质量分析和发展质量社会评价机制,全面提升区域整体质量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质量兴县奠定坚实基础。
1.全面启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质量兴县”工作。抓紧制定本乡(镇)和本部门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2.典型带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重点建立一批示范行业和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工业基础较好、产业集中度较高的乡(镇),要以巩固发展主导产品为重点,通过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标准制(修)订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积极打造特色产业示范区。自然资源丰富、种植(养殖)规模较大的乡(镇),要围绕优势农产品资源,加快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进程,积极打造农业经济示范区。生态环境好、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要围绕旅游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升旅游服务、文化产品质量,积极打造生态旅游示范乡(镇)。
3.监管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抓实各项质量工作。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区域性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严格执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避免区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