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应急救援分队的通知
(镇政发〔2010〕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10个应急救援分队。机构名称如下: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应急救援分队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按板镇应急救援分队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应急救援分队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应急救援分队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乡应急救援分队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田坝乡应急救援分队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古城乡应急救援分队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九甲乡应急救援分队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乡应急救援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