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实施标准的通知
(镇政发〔2010〕131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办、局:
糯扎渡水电站是云南省澜沧江中下游梯级规划“两库八级”的第五级,大坝为粘土直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261.5m,水库总库容237亿m3,装机容量585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239.12亿kW.h。糯扎渡水电站具有发电、拦沙、防洪、供水和改善库区及下游通航条件等综合效益。根据《云南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拟征收我县林地50.8184公顷(国有林地19.4236公顷;集体林地31.3948公顷),其中:防护林地41.5260公顷;经济林地9.2924公顷。
2007年糯扎渡水电站工程项目业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林业法规政策,对糯扎渡水电站征(占)用林地补偿、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进行测算,相关补偿费已纳入《云南省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中并经国家审定。根据2007年国家审定的标准,现将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项目建设范围内征(占)用有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实施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实施标准
以下补偿补助费用包括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三项费用:
(一)经济林
1.芒果10125元/亩。
2.柚木12000元/亩。
3.橡胶33600元/亩。
(二)有林地(用材林)
1.国有3701元/亩。
2.集体3580元/亩。
(三)灌木林
1.国有1110元/亩。
2.集体1074元/亩。
(四)宜林荒山(天然草地)720元/亩。
二、有关事项
(一)由于国家审定的标准时间跨度长,物价水平发生了变化。今后,如果国家对糯扎渡水电站移民概算进行调整,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国家审定的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