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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春节、“两会”期间开展“打假维权保民生”活动方案》的通知

  主会场: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直属分局、工商干校负责人以及直属分局各科室负责人;乌鲁木齐市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区(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工商所所长。
  分会场:各地州市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县(市)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工商所所长。
  (4)会议要求:一是由区局食品处牵头,市场处配合做好会议材料及会议其他事项的准备工作;二是区局办公室负责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三是区局信息处、机关服务中心和各地州市局要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的准备工作;四是参会人员统一着工商制服,不戴帽,提前10分钟入场。
  2.各地迅速启动。各级工商局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启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
  (二)活动阶段(从1月20日至3月10日)
  1.1月20日-1月30日。以肉制品为重点商品,主要查看各种鲜活肉制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严厉打击“注水肉”、制售含“瘦肉精”的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2.1月31日-2月10日。以乳制品为重点商品,严格管理,对不能提供每一批次合格检验报告的各种乳制品,立即下架,不得销售,迅速查明源头。
  3.2月11日-2月20日。以食用油为重点商品,严厉查处食用油中混等混级、销售“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4.2月21日-3月10日。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和农机具等重要农资商品为重点商品,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从3月11日至3月12日)
  各地要认真总结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把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工作,长抓不懈。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春节、“两会”期间是广大人民群众集中消费时期,也是市场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各级工商局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是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具体体现,是一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工作,是一项保障民生、促进稳定的重要工作,是一项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工作。各级工商局要将此次活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要将市场环境和秩序是否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活动开展的基本评价标准,切实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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