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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春节、“两会”期间开展“打假维权保民生”活动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春节、“两会”期间开展“打假维权保民生”活动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局直属分局、工商干校:
  现将《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春节、“两会”期间开展“打假维权保民生”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春节、“两会”期间开展“打假维权保民生”活动方案

  2011年春节、“两会”临近,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安全的消费环境是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放心、快乐度过节日的基础保障。为确保春节、“两会”市场经济秩序正常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舒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紧紧围绕促稳定、保民生、讲民意,立足本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排除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隐患,净化春节、“两会”期间市场环境,为新疆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二、活动重点内容
  (一)重点商品
  流通环节的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和农资商品等与人民群众春节及“两会”期间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
  (二)重点区域
  1.各大中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城乡集贸市场;
  2.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及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从1月18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从1月18日至1月19日)
  1.召开全系统视频会。在1月18日(星期二)上午北京时间10:30分召开。
  (1)会议地点:主会场设在自治区工商局十楼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地州市工商局。
  (2)会议内容:动员部署此次活动。
  (3)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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