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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粤科函规划字〔2011〕114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紫金、南雄、兴宁、封开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的意见》,充分发挥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在关键领域高端环节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抢占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拉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决定抓紧组织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高端突破和创新引领,围绕半导体照明(LED)、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以竞争性扶持方式为手段,注重项目水平的国际先进性、自主产权的独占性、重大创新的前瞻性、良好收益的经济性,旨在这些关键领域和高端环节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增强产业发展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打造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策源地、高端产业集聚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和创新引领。

  二、申报要求

  ㈠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符合本次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㈡ 申报单位为省内(深圳除外)注册的法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㈢ 申报单位须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较好的科研实力和核心团队。核心团队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㈣ 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国内外科技资源,通过省部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创新科研团队引进等方式形成产业技术联盟,申报技术关联度高、产业发展紧密的跨地区、跨行业项目。

  ㈤ 申报单位具备研发生产和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的良好科研条件,具有为产业发展配套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省级以上研究开发机构,研发成果3年左右能实现产业化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项目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境内。

  ㈥ 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配套保障,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要求不少于2000万元。申报项目总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其中自筹投入经费占总投入的比例达到70%以上。
  申报单位必须出具承诺函,当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㈦ 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管理部门主动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自由申报两种形式,材料须在网上进行填报,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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