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登记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局直属分局: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下发《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登记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统一到总局党组的要求上来,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紧密结合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通知》要求,切实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巩固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加强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基层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三个过硬”高素质企业登记管理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是引导企业登记管理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通知》中关于创建“五好” 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五带头” 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基本内容和“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工商形象”活动主题,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党员示范岗活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争做服务发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结合实际,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级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要结合近年来自治区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廉政风险与监管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地域特点,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标准化窗口建设、党员示范岗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一)各级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