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定点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中的“小计费用”是指轮胎或蓄电池单项发生的费用,换购新轮胎的“小计费用”=含税进货单价×(1+轮胎管理费)×数量;换购新蓄电池的“小计费用”=含税进货单价×(1+蓄电池管理费)×数量。
2.本表格中的“轮胎管理费”、 “蓄电池管理费”均为投标人投标承诺的数值。轮胎维修费、蓄电池维修费(加电解液)、四轮定位检测费在维修时可酌情单独报出,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限价标准。
3.本表格中的“合计费用”为各“小计费用”之和。
4.协议定点供应商必须随本报价表附轮胎、蓄电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表格一式三份。车属单位和协议定点承修供应商各持一份,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结算部一份。市政府采购中心结算部联系电话:2538239、2538233、2538187
6.本表须经协议定点供应商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附件5:
珠海市公务车辆轮胎、蓄电池协议供应商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轮胎管理费
(百分数)
| 蓄电池管理费(百分数)
|
1
| 珠海市车之翼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1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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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海市大胜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12%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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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珠海市正泰轮胎贸易有限公司
| 13%
| 16%
|
4
| 珠海市拱北玮丰汽车配件轮胎用品行
| 16%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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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珠海市香洲钰丰汽车配件轮胎用品行
| 1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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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珠海市大军汽车维修中心香洲分店
| 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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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珠海市拱北老马汽车用品专业护理行
| 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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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斗门区井岸镇唐记轮胎行
| 1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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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斗门区井岸镇宏骏汽车服务部
| 1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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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珠海市金湾区明晖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1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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