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政班子会议全系统大会、专题会议制度》和《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绿容〔2009〕161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局机关办文效率,现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政班子会议、全系统大会、专题会议制度》和《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政班子会议、全系统大会、专题会议制度
2、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管理规定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政班子会议、全系统大会、专题会议制度
为确保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局党组、局行政的工作和议事规则,制订本制度。
一、局党政班子会议
局党政班子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分局党组会议和局行政常务会议两项。
(一)局党组会议
1、主要议题
(1)传达和研究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指示、决定;
(2)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规定,决定和部署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相关工作;
(3)通报有关全局工作的重要情况;
(4)讨论需要由局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参加人员
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党组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由局党组书记或受委托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局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列席。
3、工作程序
(1)局党组办公室负责向局领导征求对会议议题安排的意见。
(2)上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局分管领导把关,审阅后送局党办。局党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议题,负责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报局党组书记审定。
(3)局党组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各部门应严格按通知要求安排参加会议人员,未经党组办公室主任同意,不得增加与会人员。
(4)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并将会议材料于会前2个工作日送局党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