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群众谈心制度》的通知
(沪绿党组〔2009〕48号)
各直属党组织:
现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群众谈心制度》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
2009年7月2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群众谈心制度
根据局党组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及时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
(二)实事求是,开诚布公。
(三)注重实效,促进工作。
二、谈心范围
谈心制度以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为主体,以党员干部群众为对象,主要包括: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群众之间。
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侧重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班子其他成员侧重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谈心,基层党组织和部门负责人要加强与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党员干部群众谈心,组织人事部门也应根据工作需要同相关党员干部群众进行谈心。
三、谈心方式
一般应由上级领导主动约见下级或其他党员干部群众谈心。
对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要与领导干部谈心的要求,应当予以安排。领导干部可以亲自出面谈,也可以委托其他领导或相关部门来谈。委托谈心的,领导干部应向有关领导或部门了解谈心情况。
谈话一般采用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可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形式,也可根据谈话人之间的具体情况,采取电话约谈、网络约谈、书信或email沟通等形式进行,并可明确并公开领导干部谈心接待日。
四、谈心内容
(一)思想方面。交流思想,增进了解,形成共识,消除隔阂,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使上级决策部署能够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