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绿容〔2010〕18号)


各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环卫作业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迎世博和保障世博期间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营造“整洁、有序、美观”的市容环境,根据当前工作要求和基层的实际需求,计划于2010年四月底之前,围绕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为主体内容,对全市市容环卫、绿化和城管执法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市容环境卫生业务基础知识;
  2、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工作;
  3、选择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作业服务单位的先进经验及做法的介绍;
  4、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和环卫作业公司先进材料。
  二、培训对象
  1、各街镇分管领导(为该街镇的学习领队),街镇的市政科长、城管分队长、市容所长及相关业务人员;
  2、各区(县)环卫作业公司经理(为该公司的领队),公司的相关科室人员、分公司负责人及班组长;
  3、各(区)县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结合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达标复查,组织相应街镇(一批为10-20个街镇)范围的单位集中相关人员培训,较好的提高培训后的综合运行效果。组织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达标的复查培训,将由各区县轮流承办的形式进行。
  2、各区轮流培训。每月组织两次以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部门或环卫作业公司介绍经验及做法为主要内容,以培训对象参与座谈讨论为主要形式,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
  四、培训安排
  1、4月底前开展5次集中培训,培训80%相关管理人员;
  2、结合轮流培训,上半年完成全面培训任务。
  上述参加培训的人员将造册登记,进入电脑分类管理。请各区县绿化市容局将“市容环境卫生业务培训各类应培训人员统计表”(见附表)填妥后,于1月28日前报市局市容管理处,并负责做好培训时对本区县各类应培训人员的组织工作。
  联系人:顾育新 联系电话:52567547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