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市政风行风热线诉求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绿容〔2010〕296号)
各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局直属单位:
为充分利用政风行风投诉热线等受理平台,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接收、督办和反馈等工作,有效促进政风行风工作扎实开展,特制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市政风行风热线诉求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
1、《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市政风行风热线诉求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
2、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风行风热线处置工作小组名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
市政风行风热线诉求处置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认真落实市纠风办《关于建立上海市“政风行风投诉热线受理平台”的通知》[沪纠办(2009)10号]精神,现就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做好市政风行风热线“962114”诉求处置工作暂行规定如下:
一、原则
(一)、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二)、民呼我应、快速高效、首问落实。
(三)、调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诉求人不反馈不放过。
二、范围
1、公园管理:主要包括园容园貌、服务规范、公园设施、游艺机运营、便民措施、开闭园时间。
2、公厕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规范、公厕卫生、公厕设施设备。
3、城管执法:主要指执法行为。如:值勤巡查时吸烟饮食、着制服时进入娱乐场所、索要收受当事人馈赠等。
4、绿化遮挡干扰、绿地失养失管、绿化作业不规范。
5、暴露垃圾:主要指暴露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装饰垃圾。
6、环卫作业扰民:主要指环卫作业时污水滴漏、飞扬、噪音、不规范。
7、化粪池粪便满溢。
三、流程
1、收到市政风行风热线转来诉求个案后,市绿化和市容行政事务受理中心20分钟内进行甄别、对口移送至相关责任单位,同时移送至诉求处理督办部门进入处理督办程序。相关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限受理,并进入处理反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