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花园单位评定工作的通知
(沪绿委办〔2010〕9号)
各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系统)有关单位:
2010年是“上海市花园单位”评定年,为做好新一轮“上海市花园单位”的申报、考核等各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及程序
1、按照沪绿委办(2008)5号文执行;
2、申报“上海市花园单位”的,必须是“上海市绿化合格单位”;
3、“上海市花园单位”申报表必须加盖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公章。(见附件)
二、评定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两年一度的“上海市花园单位”评定是推动本市单位绿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系统)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2、指导服务,规范操作
各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系统)要根据创建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参观学习、会议交流、推荐专家上门指导等形式积极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各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系统)应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预检,相关数据以测绘图纸为准。预检结果,应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绿委办提出申报。
三、评定时间
各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部门(系统)须在2010年12月20日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绿委办,逾期不予受理。市绿委办在汇总相关材料之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评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考察评定合格的单位,将在上海市绿化市容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命名授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虹霞 联系电话:52567490
邮箱:shlb1601@126.com
地址:胶州路768号202室 邮编:200040
附件:“上海市花园单位”申报表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上海市花园单位”申报表
(样张)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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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单位绿化工作总结材料
2、绿化设施基础资料:绿化总平面图、单位绿化信息表、影像资料片(DVD)
3、绿化管理基础资料:单位绿化管理组织机构、绿化发展规划、绿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绿化职工岗位职责、绿化养护记录手册、绿化养护管理合同(绿化养护外包的单位)、义务植树登记卡、市绿化合格单位证书
4、其他绿化相关资料:参与各级绿化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组织、参与各类绿化相关活动的文字及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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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区(县)绿委办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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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委办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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