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委托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公告
(沪绿容〔2010〕310号)
根据《
上海市虹桥商务区管理办法》(2010年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公布,以下简称《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在上海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内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事项的委托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范围
根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内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事项,由我局行使的行政审批权限委托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