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沪绿容办〔2010〕18号)
为评估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施行的一系列通告在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实施的具体效果和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法〔2010〕28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我局开展201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意义和目标
按照市府法制办的要求,我局配合开展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评估世博举办期间通告施行的效果,更好地推动后世博法制建设。
本次检查的目标是摸清通告在执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是否强、市民对执法过程中的反响以及通告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管理目标的程度等,为世博临时通告转长效机制做好实践积累。
二、检查的范围
本次列入市府法制办检查范围的6件通告中,我局涉及的通告有4件:
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2、《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通告》;
3、《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告》;
4、《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通告》。
三、检查的方式
1、填写调查问卷。根据《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查问卷填写的方式对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由局政策法规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涉及我局的通告的实施情况调查表的填写。
2、配合法制办召开专门座谈会。根据法制办要求,对前一阶段实施情况调查表的调查结果,配合召开对属于我局调查范围通告的实施情况的座谈会。
3、配合法制办开展专题调研。对在实施情况调查表的填写以及座谈会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我局将按照法制办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