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步伐,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做好《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条例》编制相关工作。做好《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暂行规定》、《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研究工作。做好《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管理的通告》等通告转长效管理制度的研究工作,形成政府规章或者市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区县绿化市容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绿化市容、林业、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法规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职能依法履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依法复议,有效监督管理和执法部门。
落实审批改革要求,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编制完善全市绿化市容和林业审批工作规范,确保局系统审批工作标准一致、规范统一,逐步实现与全市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大平台衔接。充分体现服务宗旨,各区县加快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健全审批事项受理中心,完善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减化审批环节,继续推行“申请材料网上提交、办理进程网上公开、审批结果及时告知”的网上办理审批制度。强化行政审批效能监察,进一步强化后续监管,明确行政审批事后监督管理的主体和承办单位,制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对已审批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管、检查,实现“全覆盖受理、全方位公开、全过程监督”。
依靠科技支撑,推动管理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以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为重点,依托老港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辰山植物园等项目,开展超大型固废处置基地污染减排和资源利用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上海市城市绿地生态价值评估前期研究、新优树种繁育推广、植物引种研究等一系列技术研究,促进成果应用转化。以支撑主体业务、增强管理能力为重点,围绕“三建设、三整合”目标,推进绿化市容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绿化林业工程苗木价格信息平台、户外广告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和完善生活垃圾物流信息系统、渣土信息化管理系统、绿化林业网格化平台,整合执法、投诉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行业监管信息化与现代化。建立装备建设和管理并重的长效机制。根据行业发展方向和装备管理要求,更新改造落后产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小型压缩收集站升级改造示范项目,指导本市小压站的升级改造和系统标准化建设,加强装备使用维护管理,提高装备完好率和使用率。
完善政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置生态补偿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办法。制定和实施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绿化、环卫养护经费的监管机制。继续围绕制约行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管理咨询课题研究,做好政策储备。组织开展绿化市容行业综合改革政策后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业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开展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保护技术规程等一系列地标行标的修订编制工作,对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生态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等项目开展前期预研工作。进一步完善绿化市容统计网络,加强行业管理基础数据的收集、更新,增强统计数据的实时性、科学性,积极开展统计分析,提供决策参考。
保障一线职工权益,确保行业运行安全稳定大局。加快建立环卫行业职工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规范行业内部分配制度,制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道班房建设,尝试推进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集中住宿管理,切实保障职工体检、休假等各项应有福利。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热点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落实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行业社会矛盾排查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沟通机制,促使矛盾纠纷在法治框架内妥善解决。深刻吸取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人责任制,建立健全经常性、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要加强公园游艺机等设施的运行安全监管。完善绿化市容、林业、城管执法等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全行业应对台风、冰冻雨雪天气、病虫害和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城市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