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活动。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巩固绿化文明行业创建成果,推进公共厕所文明行业创建。充实公厕志愿者队伍。组织好公园、公厕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发挥文明创建督查员的作用。加强公园志愿者工作室、志愿者服务基地建设,放大公园志愿者品牌效应。在全市范围内聘请3万名城市管理志愿者,通过开展“城管市民体验日”、清洁城市行动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志愿者和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各种媒体,办好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公众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培养青少年保护环境意识。
(三)聚焦重点,进一步提升服务民生的水平和能力
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推进老公园改造工作,根据本市老公园“十二五”改造规划,细化年度公园改造实施方案,年内完成5至6座公园改造。加强老居住区绿化调整,加强对社区绿化的服务指导。进一步健全公共厕所导向标志设置,完善公共厕所应急保障系统,公厕服务问题发现率控制在10%以下。深入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进单位、进工地、进学校”活动,健全“定人、定点、定时”服务社区工作机制,主动倾听市民群众呼声,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优化绿地景观质量。建立专业绿地保洁队伍,实行绿地养护分类分级管理,组织专业巡查督查队伍,分别对行道树、花卉、绿地、居住区绿地等开展巡查督查,开展综合评价。实施花卉街景的常态化布置,突出重点区域、重要线路,以地栽为主,布置花坛、花境,总量基本不低于世博期间的三分之一。充分利用现有行道树资源,加强修剪技术管理,通过树立示范、典型引导、不断总结,进一步完善本市林荫道创建实施意见,有序推进本市林荫道发展,营造城市绿色空间。
提升景观灯光品质。优化 “一江两环”景观灯光,拓展黄浦江卢浦大桥至徐浦大桥的徐汇滨江段、浦东东方体育中心至三林地区的景观灯光。推进苏州河沿线景观灯光建设,形成新的景观灯光观瞻线路。修订本市景观灯光规划,制定景观灯光分级开放制度和分类管理标准,推进景观灯光联网联控和景观灯光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景观灯光管理。
推进群众绿化发展。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全市性的纪念义务植树30周年大型植树活动,形成市、区(县)、街道(镇)各级绿化委员会的联动格局。继续推进绿化认建认养活动,促进绿化树木认建认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借鉴“世博”经验,以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立体绿化发展,全年完成屋顶绿化10万平米。开展绿化 “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园区、进村宅、进楼宇”活动,开展绿化讲座、家庭养花咨询、上门送花等服务活动。
加强林业科技服务工作。继续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济果林“双增双减”建设,提高林业的产出和效益,帮助农民增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快林地功能提升,合理开放和利用郊区生态林地资源,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强化科技指导,通过青年科技人员下乡蹲点,组建经济果林“乡土专家”库等形式,优化栽植技术,进一步提高经济果林的产出和效益。推进科技下乡示范点建设,建立松江叶榭镇、青浦蔡浜村、嘉定大裕村、浦东洋溢村、崇明长兴岛、宝山罗店镇等6个科技下乡示范点,以点促面,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收。
(四)转变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做好“十二五”规划的宣传、实施工作,注重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和统筹作用。完成《绿化市容“十二五”规划》报批,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做好绿化、林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等专项规划的编制,确保与《绿化市容“十二五”规划》有效衔接。根据《上海市基本生态网络空间规划》,督促、指导基本生态网络空间规划在各区落地,试点开展基本生态网络空间规划的生态控制线划示。完成《上海市林业“三防”体系建设规划》报批,启动一批项目建设,组织编制全市和各区县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做好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收尾工作,配合编制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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