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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科学饮食用药、安全饮食用药”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科学饮食用药、安全饮食用药”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是自治区“民生建设年”。为进一步普及科学安全饮食用药常识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公众科学饮食用药、安全饮食用药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意识,提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自治区“科技活动周”的安排,自治区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科学饮食用药、安全饮食用药”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学饮食用药、安全饮食用药

  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饮食用药、安全饮食用药的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积极引导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唤起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关注和支持,努力提高全区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09年5月15日-5月21日

  四、活动形式和责任单位

  (一)举办大型主题宣传咨询活动。5月15日12:00--14:00(北京时间),采取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形式,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在乌鲁木齐市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举办“科学饮食用药、安全饮食用药”主题宣传咨询活动。采取设置咨询台、散发宣传单、悬挂张贴标语、展出专栏和黑板报、播放电视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科学、安全饮食用药常识,传授识别假劣食品药品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效果。自治区局确定,当日在首府乌鲁木齐市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由乌鲁木齐市局负责筹划、协调、组织,届时自治区局领导及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食品许可处、食品安全监管处、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稽查局、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派员参与。此项活动方案,由乌鲁木齐市局拟订后报自治区局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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