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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0〕4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地区行署决定调整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文全    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亚森·斯地克 行署副专员
  葛长江    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
  成 员:金 迪    行署副秘书长、地区融合办主任
  张红光    行署副秘书长、地区经贸委主任
  陈少钦    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招商局局长
  周东衡    行署副秘书长、地区教育局局长
  马玉清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吾买尔·沙力 地区监察局局长
  陈志江    地区发改委主任
  郑连军    地区财政局局长
  周 军    地区环保局局长
  肖 强    地区建设局局长
  阿克然木·玉努斯  地区交通局局长
  罗艾雄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昌正龙    地区农业局局长
  刘曙光    地区林业局局长
  石大彦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王守江    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石宝立    地区科技局局长
  范冠林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汤 梅    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任雪峰    地区统计局局长
  朱 磊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宗亮    地区国税局局长
  王光明    地区地税局局长
  王相胜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邓立新    行署法制办主任
  左 民    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办事处主任
  姚书贵    兵团农十三师发改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陈志江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地区节能工作发展战略;审定地区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部署地区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地区重大节能减排工程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地区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地区节能减排的战略目标和规划,报领导小组批准;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推进计划以及拟订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地区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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