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活动月”活动。为增强集中宣传的效果,将在今年9月份举行人民防空宣传月活动。一是地区分管领导发表“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暨开展人防宣传月活动”电视讲话。二是举办人防板报展。9月初,在时代广场举办人防板报展,地区人防办负责制作8-10块展板,地区国动委成员单位(军分区、兵团农十三师、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办事处,地区国防教育办、发改、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交通、司法、广电、文体、工会、团委、妇联)各制作1块展板(1.2米×2.4米),各单位务于8月31日前将展板放置于指定地点,以便统一布展。同时,地区人防办要做好送展板参加自治区人防办举办的参展工作。三是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公交车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上报典型事迹宣传材料。按照自治区人防办要求,由地区人防办负责,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推荐宣传报道对象,按时向上级人防部门上报先进单位(1个)和先进个人(1个)的典型事迹材料。地区人防办要组织力量踊跃撰写文章,在人防杂志及相关报刊发表。
(五)提供有关人防资料。地区人防办要按照上级人防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人防历史实物、图片和视频资料的收集、筛选和上报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庆祝活动。地区人防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安排专门的活动经费,制定好活动计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地、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搞好此次宣传庆祝活动。
(二)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深化和拓展宣传内容。通过宣传,引导全地区人防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家安全形势,全面了解人民防空工作,提高防空防灾技能,增强全体人防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人防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三)地区人防办在配合上级人防部门组织好系列活动的同时,按照庆祝活动的主题和要求,突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力求达到活动内容丰富、庆祝形式多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教育效果明显的目的。
(四)要紧密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庆祝活动,既要保证宣传庆祝活动的效果,又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
(五)要通过开展庆祝人民防空60周年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增进各族群众对人防工作的理解,营造人人关心人防、人人支持人防工作的社会氛围。活动结束后,地区人防办要及时将宣传庆祝活动总结上报自治区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