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标准
1.室内布局:按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要求,合理划定鲜、活、生、熟、干、湿功能交易区。为防止交叉污染,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经营畜禽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生食品摊位和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家禽经营区、活禽及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市场应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直销区),且不低于总摊位数的20%~30%。市场内部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2.建筑层高及出入口:新建菜市场建筑层高不低于6米。小型菜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大、中型菜市场出入口不少于3个;主要出入口的门宽不小于4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3米。
3.室内地面、墙体及房顶:菜市场场内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向通道两侧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保证通道无积水。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抛光砖或瓷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房顶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供水、用电设施:菜市场内的供水系统应按照各行业交易区的用水要求设置,配足容量,一户(区)一表。水产经营区应供水到摊点,熟食经营供水到专间,其它摊位供水到经营区。场内还须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菜市场内应配置符合用电要求,安全可靠的供电设施,实行一户(区)一表,集中管理。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摊位要安装三线防水插座。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照度不小于200LX,场内通道及自产自销区应配备公共照明灯,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5.排水设施:菜市场内主排水设施应结合主通道和购物通道走向设置,采用暗渠排水,排水沟按深不少于20厘米,宽不少于30厘米设置,外露部分设外观整洁美观的格栅盖板,格栅间距不大于l厘米。柜内地面沿柜边设宽6-10厘米、弧深3-5厘米的淌水槽。排水沟出口处设防鼠隔离网和过滤装置,污水排放接入城市污水排放处理系统。
6.环境卫生设施:菜市场内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卫生、环保的要求。室内应按经营楼层和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厕所,且不得设置在熟食经营区域内(菜市场周边5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垃圾收集房应在菜市场合适位置设置,容量足够,密闭管理,有上下水设施;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消杀,无蝇蛆孽生,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场内通风要求达到空气质量好,无臭无异味,应按每1000平方米安装2.2KW的低噪音排风机,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0.3KW排风机设备,排风口布局符合环保要求。从事卫生许可前置条件的行业,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配置油烟净化等符合有关环保要求的设施。严禁高油烟、高噪声、高污染等行业入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