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消防队伍建设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消防管理体系。
1.继续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形成消防安全第一道屏障。
2.加强镇消防队、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0亿元以上或人口10万以上的镇全部建有专职消防队。
3.完善合同制消防员保障机制,促进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六)农村消防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公通[2007]188号),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消除农村火灾隐患。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将村镇消防安全规划、消防通道、水源建设等纳入新农村建设“六件实事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同建设、同验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七)编制消防规划
1.完成句容市城市消防规划修编工作,完成扬中市、句容市城市消防规划修编后的报批工作。
2.完成镇江新区国际化工园区、丹徒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消防规划报批工作。
二、组织实施
城市消防规划由市政府统筹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委负责投资建设项目中涉及城市消防安全设施的审批(含核准和备案)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重点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住建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在项目规划审批和项目报建时的具体落实,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市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保障。市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市消防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安全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安排、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的监管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从建设“平安镇江”,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明确年度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年度目标。根据《
江苏省消防条例》,年内将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