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完善以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社会医疗救助为扶持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差距,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增强医疗服务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全社会医疗救助资源,畅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困难居民重病医疗救助、惠民医院、慈善门诊等医疗救助通道,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综合效应。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 建立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使参合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明显降低。大力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完善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市、县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管理。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则,逐步实现新农合补偿方案的规范统一,完善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积极开展以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方式相结合的综合付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险支付和医疗卫生服务的优势,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人员受益面和保障水平。
强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坚持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规范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建立科学的付费机制,使医保基金运行效益最大化。积极探索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耗材支付标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作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医保经办资源,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做到“同城无异地”。
(五)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强化落实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健全江苏康复和江滨两大医疗集团运行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集团理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和院长负责制经营管理的机制。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运行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标准及贷款行为,加强院长绩效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
优化公立医院协作体系。依托两大医疗集团进行资源整合,加快实现集团的专业技术、医疗设备、医学科研等优质医疗资源共享。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
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形成完善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严格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加大医院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推广病种规范化诊治,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改进服务流程,推进优质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作用,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强化公立医院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重点加强等级评审、要素准入、执业行为的管理,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
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规范采购流程,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严格基本药物的使用配备和零差率销售,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均配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采供违约惩戒机制,保证基本药物供应。
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运转经费不足部分,采取财政专项补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等多种方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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