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规划项目经费预算(2011-2015)
(一)预算依据
镇江市“十二五”市级基础测绘规划项目经费预算的依据: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测绘局2009年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进行测算;有关应用系统开发建设项目的经费是依据公开招投标来确定的;有关软、硬件和网络设备的购置经费可参考当时国内的市场价格计算。
(二)经费预算
2011年~2015年完成的“十二五”市级基础测绘规划重点建设项目,需投入总经费10858.76万元。
我市各辖市(区)级的基础测绘,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辖市(区)自己安排落实本级的基础测绘项目经费。
(三)经费来源
基础测绘是为公共服务的,属政府承担的公共产品,经费应由政府公共财政投入。
九、实施规划项目的保障措施
(一)法律保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基础测绘条例》、《
江苏省测绘条例》和《
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都已颁布施行,这是规范我市基础测绘的法律依据。为了切实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应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信息化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基础测绘成果开发利用、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发挥基础测绘的最大效益与作用。
(二)组织保障
镇江市“十二五”市级基础测绘规划是一项不可空缺的政府职能,涉及到其他政府职能相关部门。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防止各自为政和重复测绘;要加强统筹规划,建立组织实施协调机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合理安排重点项目和时间进度;建立测绘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具体的实施应由市政府领导,市发改委牵头和督查,市财政局财政年度预算和计划经费投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市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市级基础测绘规划的任务而努力。
(三)技术保障
加强科技创新,坚持引进先进测绘技术与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积极引导测绘生产单位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应用现代测绘技术改造传统生产方式,重点攻克一批共性技术难题,满足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现势性和空间数据的迫切需求。成立一支专业的从事基础测绘工作的测绘队伍,同时还必须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要把培养测绘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放到战略高度,营造能够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环境和氛围。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测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应对新世纪、新机遇、新挑战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四)项目保障
基础测绘项目应实行项目论证制度,加强项目管理,规范经费开支,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础测绘工作顺利实施。市发改委在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时,要对编入年度计划的基础测绘项目进行论证。
建立财政资金审计制度,根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应进行经费开支与成本核算和决算,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及时对基础测绘项目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五)安全保障
基础测绘成果涉及到国家安全,属国家密级成果,为了有效解决面向数据的保密性、可靠性、完整性,面向用户的信息鉴别、授权访问控制和可服务性及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等信息安全,在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建共享的进程中,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采取防病毒、防黑客入侵、密码审查、异地存放、灾难恢复等安全措施,确保密级数据安全,促进基础测绘成果广泛应用。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办理申请使用手续,提供单位可根据用途性质及使用许可分类管理制度,确定有偿或无偿使用。无论何种载体的基础测绘成果均必须加盖基础测绘成果专用章或签订协议后,方可使用。
附件:镇江市2011-2015年市级基础测绘生产成本费用测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