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教发〔2011〕450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课改实验样本学校:
为推进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纵深实施,在总结前期全市优质课评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1年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总结展示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成果成效,继续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研讨。
2.继续发挥优质课案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广大教师对新课程的认知和实践能力。
二、活动内容
1.评选一批能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课堂教学效果好的优质课和优秀教师,并予以表彰奖励。
2.评选活动分课堂教学和课后反思两部分。课堂教学45分钟,分值90分;课后反思5分钟,分值10分。
3.评选出的优质课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实录将整理、编辑出版。
4.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将作为我市新课程课堂教学优秀教师讲师团成员,赴区县进行课堂教学巡回展示研讨交流。
三、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评对象:我市普通高中担任新课程教学的教师。
推荐名额:
1.闫良、高陵和沣渭新区各推荐5名(学科不限),其它各区县每学科推荐1名;
2.省级示范高中,省、市课改实验样本学校各推荐2-3名(学科不限)。
四、程序、方法及要求
1.报名:根据参评对象及分配名额,以区县为单位2011年11月10日前在市课改办报名。报名时以光盘形式上报参评教师一节课(内容自定)的教学设计(Word文本)和课堂教学录像光盘(DVD格式,每课3份)。光盘封面注明学校、姓名、学科、课题、联系电话(勿用硬笔在刻录好的光盘封面写字,不干胶光盘封面务必平整、匀称)。
2.初评:评委会制定初评标准和方法,2011年12月5日前完成初评。
3.确定人选:组委会根据初评意见,确定参评教师人选,每学科不超过5人。
4.评选:2011年12月25日前集中组织全市现场课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