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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1〕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11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2011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地区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危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力度,加快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抓好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能力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地区及县(市)政府应急委成员单位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室、人员及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准确性,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加快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县(市)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行动迅速,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及演练工作。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按照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备案、规范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战性。
  (三)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治区即将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配套制订地区实施细则,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确保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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