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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地区种子市场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8.抓好种子价格监管工作。地区价格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能,重点监管种子经营中的批零差价,做到明码标价,并坚决打击哄抬种子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确保价格稳定。
  (三)培育建立现代种业体系
  1.抓品种。充分利用地区现有种质资源和科研力量,抓好良种选育和引进工作以及常规品种的提纯复壮,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种优势。
  2.创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种子经营单位通过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引进,不断提高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和服务质量,形成特色品牌优势。
  3.重引导。鼓励和引导中小型经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进行经营创新,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逐渐形成资金和技术力量雄厚、市场信誉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实施品牌经营的大企业主导种子市场的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种子是一种特殊的农用商品,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种子市场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农业、公安、工商、价格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协作,对违法经营、坑农害 农的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案件,按照农资打假“五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法,完善制度。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不法分子和经营中的欺诈行为,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和严重违法违纪经营者,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制售伪劣种子的“黑名单”,扶持一批为农民服务的守法经营者。同时,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使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种子市场管理的投入,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用于种子市场的监管、质量检验检测以及投诉举报奖励,并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保证地区农业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县(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保证经费,确保监管到位。
  (五)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农民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查找种子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同时,开展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回头看”,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巩固成果,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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