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假日办[2011]4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2011年春节旅游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预报和统计工作
  (一) 预报统计的时间安排
  1月26日至2月1日连续开展黄金周预报工作。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请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按指定的部分宾馆和旅行社填报)于1月26日至2月1日(黄金周前7天至前1天)每天14时前,填报旅假日综2表。
  1月31日请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将辖区内所有旅行社2月2日至2月8日的外联(组团)及接待汇总情况分别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于15时前上报。
  2月5日(初三),请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指定的部分宾馆、所有景点)、各指定景点(包括东方明珠、野生动物园、世纪公园,下同)于当日下午15时前,将2月2日(年三十)至2月5日(初三)四天按每家单位的汇总情况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宾馆)、旅假日综4表(各交通部门)、旅假日综3表(各景点)。
  2月8日(初六),请市商务委、华东民航管理局、上海铁路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指定宾馆、所有景点)、各指定景点于当日15时前,将2月2日至2月8日(年三十至初六)按每家单位分列的7天汇总情况(初六报当天预计情况)填报于旅假日综5表(商务委、宾馆)、旅假日综4表(各交通部门)、旅假日综3表(各景点)。
  (二)信息资料的报送方式
  2011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信息继续实行网上填报,要求各填报单位通过点击http://www.shlytj.gov.cn进行填报递交。为了避免网上填报的错误和网络故障,请填报单位在完成网上递交的同时,将报表传真至市假日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预报中心。
  联系人:王祖光、唐寸晖
  联系电话:(2月1日前)23115536、23115537
  (2月2日至8日)64391818*2410、*2408、*2412
  传真号码:(2月1日前)63367009
  (2月2日至8日)64810905、64391548
  二、关于动态情况的报送工作
  (一)请市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于1月24日14:00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准备工作情况、市场检查管理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