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五条 省发展改革委对改革创新奖获奖单位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改革创新奖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经核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奖励,且该申报单位连续两年不得申报改革创新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2
改革创新奖申报登记表
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登记表一律用A4纸(文本规格为上、下空2.5cm,左右空3cm)双面打印。
2. 表中所填写内容,均为小四号宋体。
3. 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精练。内容较多时,可另加附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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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形式
| □改革项目 □政策建议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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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与
单 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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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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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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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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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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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开始时间
| | 项 目
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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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创新点
| 填写要求:
逐条列出申报项目的主要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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