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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发展改革系统改革创新奖奖励办法》暨做好2011年度改革创新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五条 省发展改革委对改革创新奖获奖单位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改革创新奖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经核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奖励,且该申报单位连续两年不得申报改革创新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2
  改革创新奖申报登记表

  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登记表一律用A4纸(文本规格为上、下空2.5cm,左右空3cm)双面打印。
  2. 表中所填写内容,均为小四号宋体。
  3. 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精练。内容较多时,可另加附页。

项目名称

 

项目形式

□改革项目    □政策建议    □其它

主要参与

单  位

1

 

2

 

3

 

4

 

5

 

项  目

开始时间

 

项  目

结束时间

 

主要创新点

填写要求:

逐条列出申报项目的主要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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