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关于开展全区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粮检〔2011〕48号)
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
为准确掌握我区全社会食用植物油(以下简称“油脂”)库存数量,切实加强库存监管,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推动油脂库存检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粮食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1]32号)要求和2011年粮食监督检查计划关于对全区14家粮食购销企业和9家粮油加工企业开展检查的安排,现就开展2011年全区油脂库存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地方临时存储油(以下统称“政策性油脂”)库存,以及上述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的商品油库存。同时,为了解全社会油脂库存情况,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日处理油料能力100吨以上的油脂加工企业),但未存储政策性油脂的其他企业的商品油库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核实。在油脂库存检查过程中,必要时,应对相关企业油料库存进行延伸检查。具体内容为:
(一)油脂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油脂库存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及时,企业执行政策性油脂购销、加工、储运的政策和计划是否规范,相关购销业务是否真实等。专项检查地方临时存储油库存、销售、履约以及还贷情况。
(二)油脂库存质量卫生情况。重点检查油脂质量指标和主要卫生指标,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油脂定性试验或脂肪酸组成检验。同时,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油脂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以及质量档案管理情况。质量检查扦样和检验,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食用植物油库存质量检查扦样与检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粮发〔2011〕60号)要求,新疆粮油质检站与兵团进行会检。
(三)储备油轮换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和地方储备油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四)政策性油脂库存费用补贴拨付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储备油和地方储备油保管费、轮换费,国家临时存储油保管费等,是否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至实际承储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