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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开发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由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人员名单报送省厅备案(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被省委省政府列入今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之首,对于建立健全就业援助体系,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尽快按文件要求协调部门成立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摸清底数,按照时间节点展开各项工作。各设区的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处室单位、联系人,请于7月10日前随《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一并上报省厅。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地要加强对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等工作过程的管理,严格制度规定,坚持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过细做好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终止或解除,以及选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人事代理等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更积极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支持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在全社会切实形成合力,确保每一名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都能真正得到帮助,真正把这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好事办好。
  10月底前,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开发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情况及工作总结,报省厅就业促进处。第四季度,省厅将专门对各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开招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1、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2、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认定汇总表
  3、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花名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地区名称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招用条件

岗位待遇

1

      

2

      

3

      

4

      

5

      

申报

事由

 

主管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章)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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