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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工作从5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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