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工作全省统一从5月20日开始,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积极给予补报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