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19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及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日期均为10月16日(周日)。
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科目仍设《高级统计实务》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者,还可携带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