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关于“十二五”期间本市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强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发展规划,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持续地开展。要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活动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具体措施。要积极引导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参与活动,使他们成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力量。

  3、加强载体建设,吸引群众参与。要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等现代传媒,广泛传播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发展和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成果。要进一步抓好城乡各种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吸引广大群众和志愿者参与。要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影视作品、文艺作品的创作扶持力度,鼓励多出作品、出好作品。

  4、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总结评估。要加大对基层开展活动的指导与检查力度,加强专题调研,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工作。要加强对活动的评估,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有效增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发展能力。

  六、部门职责

  党委宣传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协调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等媒体,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和评比内容。

  人口计生部门: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组织落实活动项目,做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基层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教育部门: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了解我国的人口国情,正确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自我保健能力,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