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十二五”期间本市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
(沪人口委〔2010〕61号)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人口计生委、教育局、民政局、文广影视局、卫生局、工会、团委、妇联、计生协: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自1998年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1999年、2001年和2005年,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先后三次联合下发文件,对广泛深入开展该活动提出了明确意见。经过3个阶段连续12年的不懈努力,全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成效显著,已成为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品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3部门《关于“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人口宣教〔2010〕6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十二五”期间本市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倡导,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活动目标
面向基层、面向大众、面向家庭,以倡导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传播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念为重点,努力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创作更多进家入户、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海派特色的人口文化产品,为提高家庭生育质量、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成员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