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街镇人口计生部门定期从市人口与计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辖区内新婚夫妇名单,下发到居(村)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作为掌握计划怀孕夫妇的基础。
3、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可通过派驻“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咨询人员,在新婚登记环节了解新婚对象准备生育的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告知街镇人口计生部门。
4、区县、街镇人口计生部门也可以通过新婚学校、孕前俱乐部等活动平台,以及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系统等渠道,获取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告知街镇人口计生部门。
(二)开展分级服务
1、居(村)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负责向辖区内拟怀孕夫妇发放优生相关宣传指导材料,包括孕前自评表等,协助街镇咨询指导员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协助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办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单》;协助定点服务机构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
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负责对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宣教资料发放,开展媒体宣传和版面宣传,组织优生知识讲座等,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填写《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以下简称《家庭档案》)的“基础信息”;指导服务对象通过自评表或风险评估系统进行孕前自我风险评估;与准备怀孕夫妇签订《知情同意书》;办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单》(参照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指导服务对象填写孕前检查表中的“一般情况”部分,预约检查时间,告知服务对象携带已填写的表单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协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
2、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根据预约为服务对象进行体格检查、临床检验、B超检查以及其他检查等孕前医学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筛查危险因素,提供个性化优生咨询指导,出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对具有风险因素的对象,结合诊断及时提出进一步查治、转诊或暂缓怀孕等建议;负责早孕随访、妊娠结局随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加强信息收集与管理
按照《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应为一家一档,所有文书包括知情同意书、技术服务记录册、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等,均由区县人口计生指导中心负责汇总、统一保存。同时,各级管理服务机构要定期对所开展的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健康教育、优生咨询、健康检查等人数,以及检测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等数据,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定期汇总。《家庭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信息录入( 信息系统待开发)。与个人隐私相关的信息应严格限定接触人员范围。与国家优生项目同步开展信息化管理。试点过程中,市人口计生委将组织开展孕前干预信息收集和管理模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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