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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提升价格话语权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提升价格话语权工作的通知
(粤价函〔2011〕578号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是我局开展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对于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有力支持。去年,在各级物价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编制和发布了一批价格指数,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已有广州、揭阳和湛江等市启动了价格指数编制工作。为贯彻2011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开展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着力打造广东价格“风向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当地产业、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摸底,开展价格指数编制可行性调查,重点关注支柱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市场和专业镇,筛选出若干个具备条件的价格指数编制项目,有条件的市确定2011年价格指数编制项目,落实编制工作经费,着手启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
  二、继续发展广东价格指数平台成员单位,努力做好价格信息服务工作。请各市在原有基础上推荐5个以上在当地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市场)加入指数平台,加强与平台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促进成员单位发展的服务方式和手段,着力提高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促使各成员单位及时更新平台相关信息数据,丰富企业信息和发布内容。
  三、加强价格信息员和分析员队伍建设,提高价格数据信息管理和分析预测能力。广东价格指数平台价格信息员、价格分析员队伍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应加强价格信息员和分析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督促成员单位和相关指数企业配备价格信息员或分析员,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员和分析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四、加强提升价格话语权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广东价格指数影响力。各市应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报道和宣传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工作的最新进展,尤其是编制和发布价格指数的工作亮点,提高广东价格指数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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