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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市、区(县)、镇(乡)街道和村(居)委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创示范活动,突出提升服务能级、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涵、打造服务品牌,探索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新模式。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活动,启动科技服务信息化工程。

  落实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深化生殖保健系列服务,积极创新推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依托专业机构和专家,积极推动不孕不育防治知识及导医等技术服务,加强中老年生殖保健服务,积极开展围绝经期妇女的保健关怀活动。开展计划生育药具“优得”模式建设。

  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开展生育调节、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以孕前预防为重点,加强出生缺陷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探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有效措施,继续保持上海计划生育科技在全国领先的优势。

  七、加强人财物保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强有力支撑。

  扎实推进强基提质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进一步稳定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充实和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力量,到2011年底,各区县每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职业化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人才规划。加强人口计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分类、分层培训,全面提升服务管理能力。

  进一步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要求,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认真做好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等地区的对口援助工作。

  八、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人口计生工作。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人口计生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实情。要抓好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项目导向”;抓好“三找三定”,就是“找差距、找问题、找隐患”和“定措施、定责任、定期限”,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建立更加透明的信息平台,更好地宣传和展示上海人口计生工作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新成效。不断完善上海12356阳光计生咨询、研究和综合服务热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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