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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0—2011年)的通知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从2010年开始,先期启动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全县各类媒体要逐步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和健康教育频道,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由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广电局负责实施)
  2、从2010年开始,定期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由县卫生局、县社保局负责实施)
  3、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大力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控烟、控酒、控盐、控油等健康生活方式。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由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广电局负责实施)

  (二)实施国家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组织实施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由县卫生局负责实施)
  2、从2010年开始组织实施以下项目:(由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实施)
  (1)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
  (2)为全县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常见病检查,对重点人群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3)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
  (4)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5)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完成卫生改厕项目。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改善疾控预防、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残疾人康复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争取项目,完成县妇保所业务楼改扩建建设、县疾控中心检验楼改扩建建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楼建设。(由县发改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残联负责实施)
  2、加强重大疾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由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实施)
  3、落实在医院传染病区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由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负责实施)
  4、进一步完善《张家川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县医院为主体,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张家川县应急药品储备体系,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机制。(由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实施)
  5、加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由县人口计生局、县发改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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