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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全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玩忽职守,或在信息报送发布方面及应急救援资金、物资使用方面玩忽职守,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广大干部的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要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逐步探索建立应急管理机构与广播电台相互衔接联系制度,努力实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灾难救援、应急知识普及等信息的实时传播。通过深入开展宣传,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使应急管理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三)深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张家川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县应急委员会的要求,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类别,在第一时间主动检查、准确把握和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要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事件的真实情况。

  (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应急工作的合力。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军民协作,警民协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形势,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和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捐赠物资、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格局,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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