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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张政发〔2010〕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驻县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通过健全应急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重点围绕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健全覆盖全县各行业、各区域、各单位的多层次衔接配套、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经过三年的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一)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张家川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结合行业和区域实际,借鉴国家和外地应对有关突发灾害的经验,及时编制和修订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各牵头部门对总体预案中列入的23个专项应急预案在7月底前必须编制和修订完毕。同时,各乡镇、各村(居)民委员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要着力提高预案的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的备案制度。确保预案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各个环节实现有机衔接,专项预案特别要注意与全县总体预案及上级机关相关预案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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