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命名表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等100个省级“平安企业”的决定
(苏公通[2011]74号)
各市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局、安监局、总工会:
去年以来,根据省公安厅、省经贸委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苏公通[2008]174号)的部署,各地由公安机关牵头,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持续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评选出省、市、县三级“平安企业”21489家。为巩固发展平安创建成果,进一步激发全省企业单位创安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省“平安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命名表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等100个企业(名单见附件)为第二批省级“平安企业”,并颁授省级“平安企业”铜牌。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省各企业单位要以省级“平安企业”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平安创建力度,认真贯彻落实《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化企业安防建设,提升案件事故预防控制水平,扎实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企业维稳责任和防范措施有效落实,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100个省级“平安企业”名单
省公安厅
省经信委
省人社厅
省国资委
省工商局
省安监局
省总工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第二批100个省级“平安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中央储备粮南京直属库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
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苏浙沪管理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南京输油处
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