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15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执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狠抓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效能,促进全省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省厅研究制订了《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标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将在今年十月份从各省辖市裁决的案件中随机抽取2至3个案卷进行集中评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项目
| 序号
| 目标要求
| 评分要素及评分办法
| 分值
| 评分
|
一、
申请和
受理(20%)
| 1
| 申请符
合规范
| 申请书有明确的当事人并详细载明当事人的情况得2分,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得3分,卷宗无申请书不得分
| 5
|
|
2
| 受理符
合规范
| 收到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立案得1分;有立案组庭审批表得2分;案件的受理和管辖符合规定得2分
| 5
|
|
3
| 送达通知
符合规范
| 适用普通程序的争议案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书面受理案件通知书得2分;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并要求其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得4分;开庭5个工作日前向当事人发出书面开庭通知书得4分,少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的得2分;没有书面通知的不得分
| 10
|
|
二、
庭审和法律文
书制作
| 4
| 庭审准备
充分、程序规范
| 有详细的庭审提纲得3分;庭审程序完整规范得2分;庭审调查围绕案件争议重点和焦点得3分;举证、质证和认证环节清晰得3分,少1环节扣1分;及时对证据进行认定的得3分;庭审调解程序合规得2分;庭审笔录整洁规范得1分
| 17
|
|
5
| 案件实行
集体研究
| 有完整的仲裁庭合议笔录和集体研究的记录,能客观反映仲裁庭组成人员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得5分
| 5
|
|
项目
| 序号
| 目标要求
| 评分要素及评分办法
| 分值
| 评分
|
二、
庭审和法律文
书制作(60%)
| 6
| 裁决书
制作规范
| 裁决书有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裁决日期和承办仲裁员签名、仲裁委员会印章得7分,少一项扣1分;裁决书有对经过质证的证据认证得6分;说理透彻清晰得6分;适用法律准确、全面、具体得6分;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应诉权得2分;裁决书无错别字、漏字和错用标点及语法逻辑错误的情形得2分
| 29
|
|
7
| 法定时限
内审结
| 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得5分;案情复杂需延期的,应有报批手续,超期结案又无报批手续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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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依法送达
| 送达裁决书有送达回执得2分,送达方式合法得2分
| 4
|
|
三、争议
处理网络化运行
(10%)
| 9
| 争议处理
网上运行
| 办案流程网络化运行得10分,少一项报批环节扣2分,直至扣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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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卷宗
归档(10%)
| 10
| 归档及时
| 案卷按时间、类别顺序及时装订成册得2分;案卷材料齐全、整齐,有卷面、目录、备考表和卷底得1分;卷面内容打印、编写目录和页码、卷底加盖仲裁委员会封卷印得1分
| 4
|
|
11
| 卷宗规范
| 卷宗材料无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纸复写的得1分;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的得1分;正卷内装订材料符合规定的得2分;副卷材料中评议记录、立案审批表、调查提纲、会议笔录、底稿、结案审批表等完整得2分,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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