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市绿化市容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绿容〔2011〕73号)
机关各处室(部门):
现将《市绿化市容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1、市绿化市容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
2、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表
3、新录用公务员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
附件1
市绿化市容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综合素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沪人[2007]1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新录用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试用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与岗位职责履行、初任培训和基层实习锻炼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
四、考核方法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以季度为主进行阶段考核,定期考核为试用期满考核。
五、平时考核程序
(一)每季度被考核人如实填写《新录用公务员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以下简称《季度考核表》)。
(二)处室负责人查阅工作记录,检查其履职情况,并对被考核人的综合表现作出阶段性评价。
(三)处室负责人填好《季度考核表》后,请于新一季度1周内反馈给局组织人事处。
六、定期考核程序
(一)试用期满,被考核人如实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