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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10年度餐厨垃圾专项管理工作通报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组织街(镇)管理部门对区域内产生单位的分类投放、申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管理档案,做到大中型产生单位“一户一档”,并每半年度在各区(县)绿化市容局政府网站公布产生单位的申报及执行情况;对产生单位违规将餐厨垃圾交给无资质收运、处置单位处理的,应会同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规范专业收运服务,落实“应收尽收”
  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收运环节的基础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区域内餐厨垃圾尤其是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企业加强规范管理,明确其收运服务区域、收运目标、收运作业服务标准、运送场所、违约责任等,并将资质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区(县)绿化市容管理局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各区资质企业相关信息一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废管处,见附件四,市局也将在市绿化市容门户网站予以公示);2011年上半年必须全面实施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统一收运标识、完善收运装备,实现收运车辆密闭化。
  各区(县)要进一步督促收运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对收运企业要以服务质量、作业规范、收运联单制度落实等为主要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建立考评和监管制度。在有条件的区域,可逐步推进收运企业“统一配桶、免费保洁”或“以桶换桶”的作业方式。督促收运企业加快废油脂专业车辆的配置和统一,尽快安装信息化监控装置,强化对收运企业的动态监管,杜绝作业过程中的截留倒卖和非法流失。
  (四)提升规范处置能力,推进“应处尽处”
  中心城区要加快餐厨垃圾现有处置设施扩能,郊区要加快处置设施建设进程,使处置能力能满足增量需求。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以“餐厨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为基本目标,确保区域内餐厨垃圾的分流处置。仍无处置设施的区(县),应积极主动与相关区管理部门商洽,在市废管处的统一协调下,尽早落实处置流向。
  (五)组织专项整治 加强信息沟通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会同城管执法部门,联合食药监局等管理部门加大对食品加工单位、饮食服务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开展以产生申报、收运服务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检查、执法;同时,应积极联合城管、环保、质监、公安、工商、农委畜牧对全市非法收运、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尤其是要加大非法加工废弃食用油脂、非法养殖行为的执法整治和取缔力度,确保餐厨垃圾处理过程的规范。
  各级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针对通报中的问题,抓紧整改,着力完善提高。要在提高餐厨垃圾源头申报率、收运质量、处置水平上狠下功夫;在完善监管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实效上取得突破;在物流、资金流的有序调控、合理调配上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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