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仍不足、区域间进展不平衡
2010年,在各级管理、执法部门的积极推进和共同努力下,餐厨垃圾管理各方面工作有了一些进展,但个别区(县)管理部门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餐厨垃圾非法处置产生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餐厨垃圾政府规章颁布实施已有5年多,但个别区在责任落实、基础管理、监管工作等方面仍十分薄弱,影响了政府规章的严肃性、影响全市工作的整体推进。青浦、崇明等区县在餐厨垃圾申报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收运处置等方面应加快推进进程。
(二)源头管理仍需加强 收运质量有待提高
申报管理是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的基础性工作,我局在上半年通报中要求各区(县)严格核定申报基数,重点摸清大中型餐饮和单位食堂的产生情况,虹口、奉贤等区排查摸底工作质量不高,主动宣传、上门服务意识不强,申报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
餐厨垃圾专项收运管理也有待提高,一些管理部门在督促收运企业规范收运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意识淡薄、餐厨垃圾产生量与收运量、收运量与处置量明显不平衡。根据对生活垃圾中转码头车辆混装的监管情况来看,闸北、徐汇区厨余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收、混处现象仍较突出,增加了本市生活垃圾处置系统的负担。
(三)郊区处置仍有缺口、流向控制仍较乏力
2010年,全市中心城区的厨余垃圾基本落实处置去向,但大部分郊区厨余垃圾处置系统建设进程还较缓慢,金山、松江等区应加快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设施建设。在废油脂处置流向控制方面,杨浦、普陀等区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明晰管理职责
要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监管体系,重点要加强街道(镇)一级监管职责的落实,形成市、区(县)、街(镇)三级监管网络。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的监管,建立并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日常监督管理;各街道(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督、承担餐厨垃圾申报受理,对产生单位的申报执行、分类投放、规范处置等进行日常检查。
(二)加强源头申报管理,力争“应报尽报”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着力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全面掌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力争在食品卫生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及年审等方面形成相互支撑的源头管理合力。各区(县)在核定产生单位基础上,重点规范大中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申报管理,2011年要做到大中型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源头申报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