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对象:直属单位组工干部,约40人。
2、培训学制、班次及时间:学制3天,举办1期,培训时间为5月下旬。
3、培训内容:上海基层党建的形势与任务,组工文化的内涵与实践,组工干部的工作方法与艺术,组织人事工作实务,现场学习局系统先进党支部工作经验等。
4、培训方式:课堂教学、座谈交流、参观学习等。
5、培训师资:相关领导、专家和党校教师等。
(七)干部(党员)培训班
1、培训对象:未参加上述培训的局系统干部和全体党员。
2、培训学制及时间:学制1天,培训时间为6月上旬。
3、培训内容:解读国家、本市和绿化市容行业“十二五”规划,干部和人才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政府管理创新,城市生态和环境治理,党史教育等。
4、培训方式: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在胶州路、制造局路、铜仁路等设立培训点,方便相关单位学员就近参训。
5、培训师资:以环境学校教师为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局组织人事处是干部培训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推进。环境学校负责局系统干部培训的日常教学管理,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1名校领导协助分管,加强干部培训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把局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切实作为环境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紧抓好。局机关处长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直属单位再明确1名培训工作联络员,负责按照要求组织和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党员参加培训。
(二)严格培训纪律,确保全员参训。本轮培训为全员培训,原则上不准请假。除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组工干部为业务培训外,其它培训不必重复参加。参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机关处长、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请假由本人直接向局党组分管领导提出,机关副处长、直属单位党政班子其他成员的请假由所在处室或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分管领导提出,经同意后,由组织人事处安排参加同类其他班次培训;中青年干部、青年干部、支部书记、组工干部的请假由所在处室或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向局组织人事处提出,并安排参加同类其他班次或相近类别的培训;参加干部(党员)培训的机关公务员的请假由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向组织人事处提出,安排参加同类其他班次培训;直属单位中层干部和干部(党员)的请假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环境学校培训部门备案,安排参加同类其他班次培训。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培训组织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虽参加培训但缺课较多的年度考核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